按照日照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市级领导同志包保分工,12月16日下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明铭带队到我校督导检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落实情况。党委书记肖梅,党委副书记、院长苏海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森林,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厉建刚,学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毛怀东陪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总务处相关人员参加。
明铭一行来到学生餐厅,现场听取了厉建刚关于餐厅运营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明铭详细询问了经营模式、原材料采购、饭菜价格等方面问题。通过检查,明铭对学校落实《规定》开展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指出,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保障食品安全没有捷径,学校要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肖梅表示,下一步,学校将严格按照包保领导提出的要求,严格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管控、排查、调度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及处置工作,扩宽渠道,充分接受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运营流程,满足不同师生就餐需求;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推进学校餐厅建设的标准化、专业化和智慧化,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总务处 刘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