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3月28日下午,科研与产教处在天润楼1008会议室召开了科研诚信宣讲活动,活动由科研与产教处副处长王乐超主持,科研与产教处全体成员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王乐超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报了经教育部查处的破坏师德师风建设以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号召大家引以为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人格底线,以德示范,为创建风清气正的美好日职贡献力量。
科研与产教处副处长张雪飞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就纵向项目、横向项目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经费支出科目的使用规定作了详细解读。她强调科研诚信是科研工作的前提,我们要时刻惕厉自省,未雨绸缪,坚决抵制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违规支取科研经费等科研不端行为,秉承“立德 乐学 慎思 敬业”的校训,积极投身科研工作。
此次科研诚信宣讲活动,是我校加强科研诚信教育,优化学术环境的又一举措,学校专门印发了《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开展科研诚信专题教育活动,存量论文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活动来强化教师的科研诚信意识,对科研政策和科研诚信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根据科研诚信的要求,进一步严守科研诚信、坚守学术规范、恪守科研道德,营造优良学术环境,共担立德树人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