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字〔2018〕65号)要求,我校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报名,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组织人事处审核,共有2人符合文件规定的宏观条件,进入推荐范围。5月4日下午,学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推荐人选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推荐投票,确定以上2人为我校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现公示如下:
1.徐锡权 建筑工程学院
2.张 晓 商学院
公示时间3天,自2018年5月7日至5月9日。对以上推荐人选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 电 话:7987021 7987268
电子信箱:rzptrsc@163.com
组织人事处
2018年5月7日